氣候變遷造成最重要的衝擊之一,就是極端氣候事件發生的次數、強度和地點的變化。基礎物理學也顯示,全球暖化會對極端氣候產生影響。

由於更多的能量被傳導到大氣中,溫度上升的大氣將能容納更多的水蒸氣。單以此來看,寒冷型的氣候事件將會減少,熱浪將更加頻繁,而乾季和雨季的強度和頻率也將改變,造成更多乾旱與洪災。 極端氣候本為特殊情況 成因難以判定然而,地球氣候系統相當的複雜,牽涉到許多的自然變因,例如聖嬰(El Niño)和反聖嬰(La Niña)現象,以及在地性與地區性的重要差異。這使得我們很難區分造成極端氣候原因中,哪些是人類活動影響,哪些又歸因於其他因素。

除此之外,極端氣候就定義來說,本來就是不常見的特別狀況。因此,在缺乏大量資料的情況下,往往需要長時間的研究才能找出有統計顯著性的變化趨勢。

雖然將個別氣候事件歸咎於氣候變遷是不可能的,但根據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IPCC)最近一項文獻回顧的結論,已有強力證據顯示全球極端寒冷的日數正在減少,而暖日的數目正在增加,許多地區的降雨型態也正在轉變。另外,全球海平面也以每年0.3公分的速度上升中,意味著由風暴席捲大規模水體造成的暴潮也變得更高。所謂的暴潮(surges)是指風暴來襲之前,狂風吹襲水面形成的浪潮。

不過目前科學家還無法確定氣候變遷對其他極端氣候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如熱帶氣旋和龍捲風。 氣候風險高 經濟損失加倍

至於究竟有多少人口遭受極端氣候變化的危害,則端看生活環境是否暴露在氣候風險下,例如居住在低窪沿海等高風險地區,以及對氣候衝擊的脆弱程度,例如屋況不良。

從全球整體來看,氣候相關事件導致的死亡人數在過去一世紀來已經減少,這都歸功於有更多的努力投入在降低風險暴露和脆弱度。然而,極端氣候仍然可能造成大量傷亡,特別是在貧窮的國家。例如2008年襲擊緬甸的納吉斯熱帶氣旋就奪走了13萬8千條生命。而全球每年因氣候相關事件而死亡的人數,就超過2億人。

氣候相關事件造成的傷害和損失在過去30多年也大幅上升,主要因為有為數更多、價值更高的房屋和企業暴露在極端氣候之中。這代表著許多國家保險理賠金的支付也大額提高。根據德國慕尼黑再保險公司(Munich Re)統計,2010年氣候問題造成的全球經濟損失便有1500億美元左右。

在英國,氣候變遷透過極端氣候造成的影響,主要是「大濕季」(very wet periods)的發生,導致河川氾濫、山洪爆發和海面上升,增加沿海地區的水災風險。自1910年來英國最潮濕的5年,有4年是發生在2000年之後,而根據英國氣象局的初步研究,極端潮濕的日數也正在增加。

2010年英國政府發表了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報告,指出許多極端氣候可能造成的嚴重影響,尤其是淹水的問題。2012年也是英國氣候記錄史上第二潮濕的年份。當年由於暴風和淹水造成的房屋、企業和車輛損失,讓保險公司付出了11億9千萬英鎊的理賠金額。而由於受洪水威脅的家戶和企業數目上升已釀成英國保險業的新危機,保險業者正計畫針對受災高風險客戶推出新的保險方案。

為了讓社會在今後的極端氣候威脅下能更有抵抗的韌性,英國和其他國家的政府在此投注了大部分的心力,以適應氣候變遷帶來的後果。一般來說,開發中國家的窮人面對氣候災難尤其脆弱,但就算是富裕國家也往往自身難保。2005年卡崔娜颶風夾洪水狂掃美國紐奧良,就是明顯的例子。

如果溫室氣體減量程度不足,使得全球溫度上升超過攝氏2度,極端氣候造成的災害恐怕將讓一些國家無力招架,既而造成大規模人口移動與衝突風險增加等社會效應。 本文由倫敦政經學院葛拉漢氣候變遷和環境研究所Bob Ward以及英國衛報共同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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