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民眾與系統廠商簽定買賣合約後,太陽光發電系統的設置作業可分為工程施工及行政作業二部分,行政作業一般包含下列流程:


 (1)併聯審查意見(台電公司各區處):確認併聯完工後之併聯點,俾利後續設 置施工參考。


(2)同意備案(能源局):確認及統計國內整體設置容量及地點等資訊。


 (3)簽訂購售電合約(台電公司各區處):確保設置者之購電權利。


 (4)施工作業(設置者):設置者自行辦理施工作業或委託專業人士辦理。


 (5)併聯完工(台電公司各區處):系統開始供電及計價。


 (6)設備登記(能源局):完成發電系統之作業。


所以從行政作業→材料進場→到掛錶時間大約需2-3 個月左右,視廠商配合程度與個案場地大小狀況而定。


提醒: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之場址需有相關合法文件,如房屋使用執照、土地 權狀、近期電費繳費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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